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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低空空域划分为A、B、C、D、E、G、W七类,其中,A、B、C、D、E类为管制空域,G、W类为非管制空域。低空飞行器主要飞行在G、W类空域,以及真高3000米以下的管制空域。为保证安全飞行,即使在G、W类非管制空域内飞行,也需要利用相关技术手段实现低空可监视,做到“看得见、叫得到”,符合“安全是底线”的要求,才能顺利飞、安全飞,才能促进当地低空经济的发展。
我公司利用北斗导航,以及北斗RDSS、4G/5G、ADS-B 等技术,针对有人/无人低空飞行器,均可实现低空监视与辅助指挥,可以较好地满足低空飞行器导航与监视需求。 |